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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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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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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4日 来源:唐山汽车赔偿律师
[导读]:   许明律师,唐山汽车赔偿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

  许明,唐山汽车赔偿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法律规定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在我们当今的社会生活中,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和义务,但是,我国法律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接下来和一起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产品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法律规定的产品归责原则


  第一,无过错原则


  在我国产品法中,无过错原则适用于下列情形: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直接。无论是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对直接的承担均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只要因使用、消费缺陷产品而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向该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主张赔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不得以无过错主张免责,受害人也无须证明被告的过错。即使是无过错的销售者,也应首先承担直接。生产者的最终。无过错的销售者向受害者承担直接之后,得向生产者追偿,由生产者承担最终。销售者只需证明缺陷、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无须证明生产者的过错。因此,生产者的最终属于无过错。如果受害者直接向生产者主张赔偿,于大多数情形生产者在承担直接的同时亦即承担了最终,这时也是适用无过错原则。


  凡适用无过错作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法律一般都规定相应的免责条件。如果加害人以法定的免责条件进行抗辩,应当举证:法定免责条件之存在;免责条件适用于该案。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除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上述三个免责条件外,还有一些其他免责条件,包括:被告未从事此产品的生产、销售或其他经营活动;受害人的过错,包括误用、滥用、过度使用、不听警示进行改装、拆卸等。


  第二,过错原则


  在我国产品法中,过错原则适用于下列情形:销售者的最终。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销售者应承担最终。于此情形,如果销售者承担了直接,则不得再向生产者追偿;如果生产者承担了直接,生产者则可通过证明缺陷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所致,而向销售者追偿。但是,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即被视为生产者,其对最终之承担由适用过错原则转化为适用无过错原则。运输者、仓储者及中间供货人的最终。运输者、仓储者以及介于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中间供货人不是直接的承担者,但如果产品的缺陷是因其过错所致,生产者或销售者在承担了无过错的直接之后,则可向有过错的运输者、仓储者或中间供货人追偿。运输者、仓储者及中间供货人对这种最终之承担所适用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在具体诉讼中,可以另案处理,也可以将他们列为第三人一并处理。


  二、生产者承担产品的构成要件


  产品存在缺陷。侵权法中没有对缺陷产品作出定义性的规定,因此,实践中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有关缺陷的规定为依据判断是否为缺陷产品。具体如何运用这项规定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这要根据每个案件,每种产品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判断。比如,一个装配有ABS防抱死装置的汽车,在紧急刹车时车轮抱死,并在路面留下了明显的轮胎刹车痕迹。那么依据ABS防抱死装置的功能特点,我们可以判断这辆车的ABS装置没有发生作用,可以初步判断其存在缺陷。


  缺陷产品造成了受害人伤害的事实。是指缺陷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造成使用人、或者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的损失。


  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确认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通常有受害人证明损害是由使用或者消费缺陷产品造成的,要求生产者就缺陷不存在、或者缺陷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如果生产者不能举证证明,则认定产品存在缺陷及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产品侵权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从程序法上的规定来看,合同和侵权案件分属二种不同的专属管辖范畴;实体上,它们也是二种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法院应以不同的案由,分别立案处理。


  实践中,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及民事诉讼的二便原则,由一个法院同时受理合同案件和侵权案件,以提高办案效率,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法律规定的产品归责原则有哪一些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产品归责原则包括了无规则原则和过错原则,了解这些知识是生产者所具备的基础知识,以上就是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财产权与人身权,但是法人与我们有所不同,法人只拥有财产权却没有人身权,法人的财产权就是法人所拥有的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或者企业都不能侵犯法人的财产权,法人的财产权也有规定的内容,那么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承担法人民事的权利。所以说 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授权。进一步说是法定授权、定向授权、有限授权、特殊授权。或者说法人财产权是一揽子授权。授权的内容就是:投资人要将投资财产的占有权交付法人;接受投资的法人可以根据投资人授权将所接受的投资财产用于经营,无条件的用于承担法人自己的民事。


  二、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企业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三、法人财产权确立的重要意义


  公司的独立人格一般体现在组织独立、财产独立和独立。在这三种独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法人财产独立。;法人不同于自然人,自然人生存于社会的根本不在于其财产,而在于其‘能力’;而法人存在于社会的基础,在于其财产。;因此,衡量公司人格独立性的最重要的标准就是是否公司财产独立。;与个人人格的存在不同,公司独立人格必须以拥有财产为条件,财产为必要要素,没有财产的团体就像没有生理基础的自然人,灵魂无所依托,而不可能具有独立人格。;从以上两段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独立人格是建立在法人财产独立的基础上,确立法人财产权有助于确立公司的独立人格。


  综上所述,法人财产权包括了许多内容,法人不仅可以经营该拆产,还要为公司承担所有的民事,法人也有接受投资的权利,而且法人的地位是独立的,只有在拥有财产权以后才可以说法人具有独立的地位。以上就是;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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